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实中时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现实中时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或者是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办,预售许可证可以抵押吗?不要急,我们为你解答。
   一、签订预售许可证之后房子可以被抵押吗?
  如果是房地产商已将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并就该房屋已与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房地产商不得办理抵押,即使要抵押,必须要取得购房者的书面同意,否则构成欺诈,因此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
   二、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许可证?
  申请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如土地有抵押,还应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开发企业就该项目向我局申报预售的书面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和相关图纸:
  ①规划总平图(验原件后收8K复印件)
  ②规划局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不同功能层及剖面图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及建设局(建委)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标准层平面图复印件)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1、工程施工合同(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施工进度说明(附注明座落及拍摄日期的施工现场照片及施工进度表,须经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收原件)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收原件):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附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面积(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验原件后收复印件)、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上预售商品房价目表及分层平面图。
  (六)其它需要的材料:
  1、预售款专存协议(开发企业在本市银行专门开立的代收商品房预售款的结算帐户,并与开户银行签定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协议,收原件)及预售款专存证明(由上述银行出具,收原件)
  2、经办人委托书(收原件)及身份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地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需出售的须提供市人防办出具的可出售转让证明等。
  备注:纸张大小一律采用8开或16开,可缩印。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
  以下为房管部门受理:
  1、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因其他原因不能受理的,应当面告知;
  2、审核;
  3、审批;
  4、作出《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
  5、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书;
  6、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打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预售许可证可以抵押吗?当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这就意味着双方之间达成了要约,彼此之间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此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把房子在专卖给他人,也没有权利进行抵押,如果第三方与开发商串通将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合法吗?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合法吗?如果合同约定到期之后有续约的,那么没有续约就要赔偿,否则是不用赔偿的。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方式是按照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女孩,则以“接触”......


·醉驾几年内不得申请驾照醉酒驾驶
      醉驾几年内不得申请驾照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非所有......


·我们每个人都有家庭
      我们每个人都有家庭,每天起早贪黑的在外面工作,每天都是勤勤恳恳的,生怕做的不好被老板炒鱿鱼了。如果有一天老板突然炒你鱿鱼了,你没有准备好,那......


·行政处罚案号格式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案号格式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国家尤其是对于行政处罚方面的要求也比较严格,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要遭到行政处罚的时候,就会对行政处罚的......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抵销权是指在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一方可以以自己先到期的债权抵销对方对自己享有的未到期或者已到期的债权。从法学......


·寻衅滋事在场未参与如何处罚?
      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继续,我国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是进行严厉的处罚以及打击的。对于寻衅滋事的案件来说,一般都为群体活动,对于......


·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一、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一)对......


·取保候审条件和时间是什么?
      有些犯罪虽然实质上的确是触犯了法律却没有在社会上构成不利影响,为了让国家的资源能够用在处罚真正有危害性的犯罪上就设置了取保候审的程序,只要是......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


·初犯赌博罪会判缓刑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初次犯赌博罪的,法院会不会判处缓刑,要依据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而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刑法》规定,对于被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