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方式是按照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女孩,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接触就算犯罪既遂。二、强奸罪的认定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以外的行为满足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强奸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他也是有犯罪形态方面的,比如说有一些情况之下的话,当事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结果没有发生此事也需要进行处罚,但是相对于既遂的结果,处罚的力度会比较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股权投资是经济交往中比较常见的投资形式。投资股权一方面要求双方进行股权的转让与受让,另一方面还要求受让方有权获得......


·2023医疗事故必须做鉴定吗
      医疗事故必须做鉴定吗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抗辩权是当事人对抗对方行使某种权利的权利,合同法中常见的抗辩权有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


·怎么证明妻子不知情债务
      没有妻子签名,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就可以主张为个人债务,妻子不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只是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要清偿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


·一、转账支票填写的内容是哪些 支票涉及的范围广,金额大,因
      一、转账支票填写的内容是哪些支票涉及的范围广,金额大,因此,支票的填写是有一定规范的。《票据法》中对于支票的填写有明确的规定。支票记载事项......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一、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我们了解到,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都表示,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执行央行规......


·辞退哺乳期员工社保补缴吗
      一、辞退哺乳期员工社保补缴吗补缴。孕妇和哺乳期的员工按劳动法规定,是不可以辞退的,如果强行被辞退只要求赔偿2倍工资,还应另加工龄赔偿。......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要如何处罚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应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期货公司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度,加强对期货公......


·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
      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一、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来说,如果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


·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