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

每个犯罪都有很多的表现形式,就抢劫犯罪来讲,分为了普通抢劫、持刀抢劫、入室抢劫等等。这其中还包括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对于这种比较特殊的抢劫方式,实践中应该如何做出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
  
  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根据《抢劫解释》第二条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主要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二、入户抢劫如何认定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一)入户抢劫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06-08实施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
  
  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从《刑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要是行为人是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话,属于抢劫犯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此时对行为人处罚的起刑点为1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直接判处死刑。更多抢劫犯罪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哪些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一、哪些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


·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
      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一、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贩毒10公斤一般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


·打一巴掌没伤拘留吗?
      打一巴掌没伤拘留吗?一、打一巴掌没伤拘留吗?如果没有造成轻微伤,连行政处罚都不行,更别说犯罪了,因此不会被拘留。但造成严重后果,会依据有关规......


·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一、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监护权怎么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__......


·购房的时候主要有两种付款方式,即一次性全款购房和按揭贷款购房
      购房的时候主要有两种付款方式,即一次性全款购房和按揭贷款购房,就现在的房地产情况来看,多数购房者会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而实际向银行......


·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房屋款清交房抗辩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合同方面的规制内容比较详细,比如说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在这个合同当中存在着双方的抗辩权,那么,房屋款清交房......


·外汇保证金是什么?
      外汇保证金是什么意思一、外汇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外汇保证金是全球范围内属于个人理财产品中的顶级产品,所谓外汇保证金交易,是指通过与(指定投资......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要求国家赔偿一般是指当事人因为司法部门误判无被判处刑法遭受损失而要求国家进行补偿的行为。申请国家赔偿有一定的时限规定,那么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


·欺诈离婚有哪些法律特征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实践中,很多人都不清楚欺诈离......


·河北省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省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一、河北省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