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婚姻的一方有外遇,并且为了哄情人高兴而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给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丈夫送情人的财物,作为妻子是可以要回来的。
  
  二、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是什么
  
  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这就不包括电话清单和室内偷 着拍的床上镜头了,因为这些证据的来源是不合法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5、类似“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过错方情急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重要证据;
  
  6、嫖娼事件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口供笔录;
  
  7、公司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可能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8、如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这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应该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
  
  9、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动(比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收集证据。
  
  实践中,如果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丈夫擅自进行处理的,则可以认定该行为无效,那么此时妻子就可以要求丈夫的情人退还该财物。当然,要是有证据证据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么丈夫将其赠送给情人的,则妻子就无权过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犯罪羁押地方是在哪里?
      刑事犯罪羁押地方是在哪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公安机关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费用是什么样的?
      在进行公司法人变更时,需要收取费用,那么变更法人的费用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根据相关的规定,变更公司法人费用,分高低两种方式,一般公司法人变更期......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什么?一、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周末加班怎么调休?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不想支付加班费的,就需要对加了班的员工进行调休。那究竟周末加班怎么调......


·遗嘱继承的方式包括哪些
      遗嘱继承的方式包括哪些(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租赁关系当中不管是作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解除权的。只不过,为了保证租赁关系的稳定,要求必须符合情形......


·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中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就要区分主犯和从犯,而主犯的刑罚相对于从犯来讲就要重一些。但是人们也非常的关心如果构成寻衅滋......


·乡镇拆迁征地中的难点问题有哪些
      乡镇拆迁征地中的难点问题有哪些一、乡镇拆迁征地中的难点问题1、征地拆迁对象的抵触情绪虽说征地拆迁意味着经济的发展,但是土地毕竟是农民的命......


·辞职了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已经辞职了老板故意不发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


·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吗?
      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吗?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员工,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劳动者违法行为,按照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