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手写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手写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保证书和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从原则上来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进行公证,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但是,如果该保证书或者协议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属于无效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终上所述,手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保证书内容是否在法律的范围内,假如你的保证书涉及到违法信息,那肯定是无效的,其次是要看这个保证书是不是就是保证方所想,如果是强迫写下的,能从中举证自己是被迫写,法律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自己如果重婚罪判刑的多吗?
      一,自己如果重婚罪判刑的多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2、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一、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


·我国非吸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在保障每个人的同时也在限制每个人的行为,在生......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的完整......


·绘画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绘画作品如何申请版权?一、绘画作品如何申请版权?绘画作品申请版权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情形有什么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情形有什么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


·侵犯名誉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名誉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一、侵犯名誉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侵犯名誉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疫情期间能不能辞退员工?
      疫情期间能不能辞退员工?疫情期间是否可以辞退员工就要看实际的情况;辞退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