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自己如果重婚罪判刑的多吗?

一,自己如果重婚罪判刑的多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2、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3、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4、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重婚罪一般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在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
  
  
  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重婚罪的问题处理更多的是需要自己在有关环节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只要事情的解决没有太多的阻碍,有效性的形式就不会存在太多问题,但是由于此类问题讲究证据,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实际的情况,进而确保自己的利益维护不会存在太多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工伤鉴定为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为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


·敲诈勒索罪的刑法上限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刑法上限是什么?一、敲诈勒索罪的刑法上限是什么?敲诈勒索罪的刑法上限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应如......


·什么是债权债务托管?
      什么是债权债务托管?一、什么是债权债务托管债权托管是将银行或企业已经形成的或即将形成的呆滞债权,通过与托管公司签订契约合同,将该债权交由托......


·公司法人变更后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后风险有哪些?一、公司法人变更后风险有哪些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


·交警泄露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常会抱怨经常会收到一些陌生号码发来的垃圾短信,其实这边是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而交警在平时的执法活动中常会接触了被执法者的个人信息,......


·订立遗嘱需去哪里公证遗嘱
      立遗嘱需去哪里公证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怎么区分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怎么区分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具体有哪些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具体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


·什么是妨害动植物检疫罪?
      历史上出现过的几次大的疾病几乎都给人们带来了灭顶之灾,让人们印象深刻,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们对于各种疾病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楚,也发......


·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临时用地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会生成的,如果要申请临时用地的话,其实审核流程很麻烦的。当地的国土资源句也......


·离婚前怎样保护财产
      离婚前怎样保护财产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