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自己如果重婚罪判刑的多吗?

一,自己如果重婚罪判刑的多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2、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3、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4、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重婚罪一般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在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
  
  
  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重婚罪的问题处理更多的是需要自己在有关环节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只要事情的解决没有太多的阻碍,有效性的形式就不会存在太多问题,但是由于此类问题讲究证据,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实际的情况,进而确保自己的利益维护不会存在太多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满释放去哪领补助金
      刑满释放后不一定有补助金的,要看当地政策。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


·法律有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钱吗?
      法律有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钱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我国的管辖分为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级别管辖,而协议管辖在生活中是最常用的,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协议管辖......


·南昌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南昌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构成工伤的,在退休后就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如果未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可以在终止劳......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有哪些?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有哪些?我国行政单元对生涯傍边一些作奸犯科的国民作出行政处分的决定书今后,能够对付当事人来讲,在大多数情况下只必要......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两个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两个吗?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两个吗?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多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为了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


·辞退员工补偿何时能发放?
      辞退员工补偿何时能发放?辞退员工补偿发放的时间应当是在15天之内赔偿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诉的时间是多久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诉的时间是多久不管是针对怎样的案件,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都有可能对判决书的内容表示不服。此时,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


·合同纠纷赔偿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纠纷赔偿金比例是多少?合同纠纷的赔偿金比例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确定,而在法律上是没有确切的规定赔偿的标准除了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之外还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