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 年 月? 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注销。
  
  (二)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为清算组组长。
  
  (三)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三、公司注销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这一问题的解答。公司注销需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之一。在公司进行注销登记之前,公司须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并进行偿还债权人债务、发放职工工资等财产分配活动。公司注销登记后,公司依法终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走私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走私犯罪立案标准是: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


·入室抢劫罪的认定
      在抢劫罪中,需要被加重处罚的第一个情形就是入室抢劫罪,根据具体的情况会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所以,入室抢劫罪的认定是......


·刑事抗诉与上诉有何区别?
      一、刑事抗诉与上诉有何区别?刑事抗诉与上诉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提出上诉请求的主体、理由以及时间都是存在差异的。具体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有权上诉......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目前,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非常猖獗,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很多不法分子不是一个人,而是通过组建公......


·土地使用证用途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用途都有哪些?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我们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申请土地使用证,土地确权是很必要的,它的实行是考虑到了物权属性,明确物权......


·保证金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保证金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保证金质押合同范本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遇降低吗?
      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遇降低吗?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在工伤治疗完成后调岗......


·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
      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


·言词证据相互印证能否定案?
      言词证据相互印证能否定案?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庭会要求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其中包括了言词证据。那么在言词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


·什么是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
      对于每一个购房者,我们对于什么是个人住房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以及怎样去计算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问题知之甚少,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我们今天......


·夫妻分居几年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
      夫妻分居几年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