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有哪些?
  
  社会生活中,各种各样纠纷都有可能发生,而劳动争议这类纠纷则更是其中屡见不鲜的一种。顾名思义,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引起劳动争议就会造成此类纠纷。那么,面对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解决呢?下面,就让我们从自愿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和提出诉讼这四种方式,为您提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的详尽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在工作生活中如果遇到劳动争议此类纠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则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和提出诉讼四种途径向有关机构寻求帮助,依法解决纠纷。其中,协商和调解都是当事人的自愿选择,而仲裁和诉讼程序则具有较强的法律强制性。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方法的具体内容,更多相关法律知识请详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二次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二次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


·非法持有弹药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私自拥有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是违反法律的,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性,本篇文章讲的就是非法持有弹药罪的司法解释,本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法律上的规定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法律上的规定是怎样的?经常能够听到的就是安全第一,这种标语性的话题。实际上,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事情。在我国生产方面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分居2年起诉离婚一定成功吗?
      分居2年起诉离婚一定成功吗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


·一、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3、是否存在合法......


·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做财产公证吗?
      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做财产公证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农村私宅能否买卖?
      农村私宅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和宅基地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以及政策,原则上对于农村私宅买卖是不承认的,......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


·侵权附随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侵权附随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责任。侵犯他人固有利益构成侵权行为者,理应承担侵权之责任。目前,各国......


·监护权的意思具体是什么
      监护权的意思具体是什么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