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在解除劳动关系方式中,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其中协商对劳动双方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双方需要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在协议中写清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协议书如何正确签署?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和您简单做个分享。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员工):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户籍地址:
  联系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解决方案》,经乙方书面提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乙方书面提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予以解除。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年限为 年零 个月。
  第三条 经济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确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总额为 元整(¥ .00)(该总额已包含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了事宜的所有结算费用,双方认可)。
  2、甲方于乙方履行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签订本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约支付本条第1款约定的补偿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依约定期限及时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与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手续;
  3、乙方应返还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甲方的所有物品;于 2012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资源部或在本部门负责人协助下,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使甲方资产、文件及所有相关物品发生丢失、损坏,或由于工作未交接清楚,使公司遭受损失,甲方将按资产帐面价值或遭受损失从上述支付总额中扣除。
  4、乙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履行时的权利义务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行终止并无任何未了事宜,确认对工作期间的工资及各项费用支付已结清并无任何异议。双方确认对协商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及结果均无任何异议,保证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诉讼请求;
  5、本协议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从签订之日生效,劳动关系同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通过这篇范文,我们不难发现,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要把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时间、经济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说清楚。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书生效,也就意味着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之后不能再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
      多数劳动合同中当事人都是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要么当事人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要么双方就此终止劳动关系。就用人单位而言,要......


·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
      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一、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


·间接证据的条件性是什么?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
      间接证据的条件性是什么?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一、间接证据的基本含义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


·遗嘱公证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遗嘱公证在什么情况下无效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未成年偷窃量刑标准16岁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


·我国刑诉法解释撤回起诉
      撤回起诉可以分为两种,在刑事诉讼中和在民事诉讼中。在民诉中撤回起诉通常是原告的自由意志的表达,可能是双方和解、原告不想起诉、起诉已无实际意义......


·私人出车祸怎么开误工单?
      私人出车祸怎么开误工单?私人出车祸是不能开误工单的,交通事故单位误工证明需要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


·农村非法集资有哪些渠道
      尽管说现在我国政府正在努力的加大城市和农村建设的一体化,但是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目前我国农村的法律是从整体层面上来看是比较薄弱的。犯......


·法律援助不要钱吗,怎么申请?
      法律援助不要钱吗,怎么申请?目前我国的矛盾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最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应当属诉讼了,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通过诉讼解决的是需要......


·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钱以上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