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现实生活当中,原告一旦提出诉讼请求,就面

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现实生活当中,原告一旦提出诉讼请求,就面临一笔诉讼费用。当事人如果没有申请法律援助或自己进行辩护的情况下,还同样需要承担一笔委托代理费用。但根据审判结果,如原告胜诉,情况就会有所不同。那么最终起诉费用由谁承担呢?为您解答。
  
  一、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二、起诉费用标准
  
  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综上所述,针对“起诉费用由谁承担”这个问题已经作了回答。原告需要预付起诉费用,等到案件审判结果出来之后,起诉费用由败诉一方来承担。也就意味着,如果原告胜诉,将由被告承担起诉费用。另外附上相关起诉费用标准作为参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资一天150元误工费多少
      工资一天150元误工费多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劳动法》对55岁员工辞退标准是多少?
      《劳动法》对55岁员工辞退标准是多少?一、《劳动法》对55岁员工辞退标准是多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死缓限制减刑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死缓限制减刑具体条件有哪些《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


·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能退押金吗
      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能退押金吗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


·担保的范围怎么划分
      担保的范围怎么划分一、担保的范围怎么划分担保的范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


·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


·老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老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可以吗?必须要给抚养费;首先,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是否要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因为,根据《婚姻法》......


·企业登记注册资本金变更登记的形式有哪些?
      一、企业登记注册资本金变更登记的形式有哪些?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批捕在逃有效期是多久?
      一、批捕在逃有效期是多久?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称为批捕在逃。如果案件的证据没有发生变化,被批准逮捕的犯罪......


·一、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