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爆炸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爆炸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故意用爆炸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二、爆炸罪的构成要件爆炸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物品,包括炸弹、手榴弹、地雷、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雷管、导火索、雷汞、雷银等起爆器材和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如炸药包、炸药瓶、炸药罐等)。实施爆炸的方式方法很多:有的在室内安装炸药包,在室内或者室外引爆;有的将爆炸物直接投人室内爆炸,有的利用技术手段,使锅炉、设备发生爆炸;有的使用液化气或者其他方法爆炸。实施爆炸地点主要是在人群集中或者财产集中的公共场所、交通线等处,如将爆炸物放在船只、飞机、汽车、火车上定时爆炸,在商场、车站、影剧院、街道、群众集会地方制造爆炸事件。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如果行为实施的爆炸行为是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并且有意识地把破坏的范围限制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客观上也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则不应定爆炸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嫉妒、怨恨、诬陷等。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爆炸罪的量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四、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两者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具备爆炸罪全部构成要件,即为既遂。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按本法第115条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看,该罪是举动犯,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因为爆炸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一定条件下就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无论是否引起严重后果,都是既遂。爆炸罪未遂只能发生在爆炸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的阶段,比如刚着手引爆或者在引爆过程中,被人发现夺下炸药,使爆炸未能得逞。这种情况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爆炸未遂。五、如何区分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行为人使用爆炸的方法,也会同时造成公私财产的毁坏,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当再对毁坏财物的行为单独定罪,因为爆炸罪已经包含了毁坏财物的内容。如果行为人的目的只是为了毁坏财物,虽然使用了爆炸的方法,但其爆炸的行为并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不应当认定为爆炸罪。 根据刑法第114、115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爆炸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罪行,刑法对其量刑的起刑点非常低,只要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而从法律角度来看,明确规定了爆炸罪属于危险犯,所以只要是故意实施爆炸行为,同时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那么就是可以认定构成此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一、国有土地出让的概念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土地的用途划分,可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商业用地、林用地、建设用地、......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一般都会不遗余力的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而其中的一个辩护方向就是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这样一来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对......


·一、继女能分割继父婚前财产?
      一、继女能分割继父婚前财产?继女无权强行分割继父的婚前财产,但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


·我国的法院下判决书怎么通知原被告?
      我国的法院下判决书怎么通知原被告?我们在生活中知道,法院对某起诉讼案件进行判决的时候,会下发相应的判决书,一旦判决书下来后就会通过各种方式来......


·遗失物与无主物区别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捡到一些东西,尤其是在大街上,没准走着走着就捡到了好多东西,这些东西有的是废品有的是别人无意间丢的东西,那么遗失物与无主......


·签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吗税率是多少
      不一定。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运输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入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入罪?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入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入罪主要指的就是达到了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犯罪的标准即可成立犯罪。......


·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按规定非法集资5万判多少年?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行为表象,其在刑法上对应的主要是两个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者的区别是后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前者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