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为了尽早完成工作任务希望员工能连续工作,可是劳动者有休息

单位为了尽早完成工作任务希望员工能连续工作,可是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单位让员工工作超过正常的八小时,那么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若在单位的安排下加班,那么员工此时可以获得多少的加班工资?这些问题,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上述法律规定明确了:
  1、劳动者每周需要工作满40小时,超过40小时为加班。
  2、公司想要劳动者加班,需要和工会以及劳动者协商一致;
  3、即使达成一致,一般情况每日只能加班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每月加班总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5、公司未经协商要求加班,劳动者有权利拒绝。
   二、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上是关于加班工资计算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加班工资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必然支付,另外一种是选择支付,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有加班工资的。
  单位安排加班也应在保障员工休息权和健康权的前提下合法的进行,如果没有保障这些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不管是不是可以拒绝,只要单位安排了加班,就需要支付加班工资。要是各位劳动者不清楚这个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张家口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贩毒和涉毒的区别是什么?
      贩毒和涉毒的区别是什么?贩毒和涉毒的区别是贩毒只是其中一钟涉毒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持有”与“运输”、“窝藏”行为比较难以区......


·小服装厂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小服装厂要签劳动合同吗,有哪些依据应及时的进行签署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会罚款,但是用人单位自用......


·建筑律师工作职责有哪些?
      建筑律师工作职责有哪些?建筑律师建设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专业性强的特点,与此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种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对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对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如果公民从事的一些行为违反了我国行政的,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当然会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这......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不不能非法转让的,对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相信大多人并不知道指的是什么。在市......


·私募基金监管部门是什么?
      私募基金监管部门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由哪个政府部门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在民事主体上看,和自然人相对的是法人,像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都是常见的法人。在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特......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步骤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步骤有哪些?一、医疗事故内容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


·如果在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夫妻关系失和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离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不能进行协调处理的话,当事人总是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


·盗窃有没有单位犯罪?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外出逛街时总会小心看住自己的手机钱包。因为小偷的无处不在,我们总是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的财务。那么关于盗窃罪刑法是怎么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