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办理会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这三个司法机关。我们国家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时间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那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作了修改,现今将司法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作如下表述: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
  
  1、拘留期限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检察院办案程序及期限
  
  1、拘留及批捕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2、审查起诉及补充侦查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一审法院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自诉案件
  
  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四、二审法院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五、审理监督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六、执行程序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最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具体内容,对一个刑事案件来说,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还是检察机关的审查办案,最后到法院的审理判决都有一个规定的期限,在案件判决后,执行刑罚同样也有时间上的限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乐清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乐清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不少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存在一些疑问,例如不清楚政府信息公开对我们有什么保障等等,其实,政府信息公开是有......


·老赖对孙子上学有什么影响?对孙子以后有什么影响?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法院是可以对其限制高消费的,也就是限制其非因一般生活的支......


·一、最高院减轻醉驾量刑可免于刑事责任,该怎么理解?
      一、最高院减轻醉驾量刑可免于刑事责任,该怎么理解?最高法出台的指导意见则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


·骗国家补贴有什么后果
      骗取国家补贴属于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阶段分为三部分,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醉酒驾驶划分多少毫升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


·民法总则撤销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总则撤销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总则撤销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


·合肥拆迁维权律师如何选择?
      合肥拆迁维权律师如何选择?一、拆迁维权的做法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公民在遇到拆迁时,要熟知涉及的相关法律,这样才能对拆迁的合法性进行初步......


·刑拘18天了不批捕了可以放出吗?
      一、刑拘18天了不批捕了可以放出吗?检察院不批捕后一般是可以放人的,但具体的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有侦查的必要,那犯罪嫌疑就可以请取保候审......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体现在什么方面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体现在什么方面?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体现在什么方面1、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①性质不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