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

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一、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收到罚款通知单最多的两种情况是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和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一)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送你一张罚款通知单。(二)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二、处理罚款通知单的流程到达交警部门后,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是否扣分(违法停车不扣分),然后受理罚款申请,然后会给你交费名称,接着去银行交费即可。具体程序如下:(一)违章停车处罚情况一般被贴条了,即违章停车通知单,这种情况会罚款100,不扣分的。(二)接受处理。拿着违章停车告知单后,需要去交通处理大队或者中队进行接受处理,去就近的交通处理中心都可以办理。(三)带齐材料。办理违章停车处罚流程时,要带着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比较重要的一点是要本人亲自去办理,用本人的驾驶证才行,要不就白跑一趟了。(四)开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章停车的处罚是罚款100,处罚决定书出来了,我们就可以拿着这些单据去缴纳罚款了,注意不要丢失了,否则补办就很麻烦了。(五)缴纳罚款。交警给你车辆贴违章停车告知书后,你处理违章没有时限,但是一旦开出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就要在15个工作日内交上罚款,否则会有百分之3的滞纳金的。(六)缴纳罚款地方。一般来说,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都能缴纳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通过对上文的学习,我们可以知道收到罚款通知单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先弄清楚该违章到底是不是自己的违章,防止出现车管所误操作引起的情况出现,如果确认是本人违章,则就要准备齐全材料到就近的交警部门进行办理。根据当前法律规定的办理时限要求,我们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可以暂不处理,待本人的车辆年检的时候一次性办理。如果设计到扣分的情况,则选择在本人的驾驶证即将满一年的时候进行处理,这样就不回浪费驾驶证的分数。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杀人自首怎么判
      在实践中,那些自首的人将受到较轻的惩罚,通常不会是死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如实供认了自己的问题,即自首。自首后隐瞒事实,故意说谎的,不视......


·缓刑适用对象包括了哪些
      很多人认为在涉嫌了犯罪之后,请律师进行辩护的那么就可以被判缓刑,暂时不用在监狱中服刑。但其实我国规定缓刑也是有自己的适用对象的。那么,在法律......


·一、私人使用童工怎么处理?
      一、私人使用童工怎么处理?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


·端午节工资该怎么算?
      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生活的最主要来源,所以每位劳动者对于自己所能获得的工资要了如指掌。劳动者除了需要知道自己的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外,也要对单位的......


·一般工伤鉴定要多久?
      一般工伤鉴定要多久?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


·民法典一千零九十条的内容是什么?
      两个人因为有缘才走到了一起,共同走进婚姻的殿堂,结婚之后两个人的利益紧紧的捆住了一起,可谓是同甘共苦,同舟共济。但是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就会导致......


·网络诈骗6万判几年,法律怎么规定?
      诈骗的方式各种各样,可以说网络诈骗时自互联网不断发展以来产生的一种新型犯罪方式,但不管犯罪分子如何包装犯罪的外衣,只要一个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


·劳动仲裁哪部分可以终局裁决?
      劳动仲裁哪部分可以终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被判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被判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随着近年来,我国对于广大人民普法力度的增加,我们对于民法并不陌生,民法为了保障民生而制定的一项基本法则。在我国......


·如何界定实行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如何界定实行阶段上的犯罪中止?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