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

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 一、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
  1、合同中没有注明违约金,当然就没有违约金,但是仍有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于未约定违约金的,在判决时候可以不支持违约金。但是对于双方约定了违约金但是未约定标准的可以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2000]34号)的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二、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上限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失,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为原则,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体现了违约金的公平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可见,没有上限的违约金,却有明显的调整空间,使违约金的落实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而因违约产生损失的计算方法,可以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利率的四倍或具体损失等综合计算。
  综上所述,关于如果铺面合同没写违约金,要赔违约金吗这个问题,如果在合同执行的期间,存在违约的行为,是需要进行赔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诉讼的途径来进行解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担保人追偿权起诉状由几部分组成
      担保人追偿权起诉状由几部分组成?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


·电信诈骗共犯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电信诈骗共犯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电信诈骗共犯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电信诈骗共犯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


·离婚官司被告必胜技巧之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官司被告必胜技巧之子女抚养问题1、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因为待判决后,仍然可以提出变......


·跨国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我国,夫妻之间离婚是比较常见的,而且跨国离婚也时有发生,但是无论哪一种,都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跨国离婚,相较于国内离婚而言,比较复杂一......


·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多久销毁,是可以销毁的吗?
      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多久销毁,是可以销毁的吗?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是会留作档案其中,不能被销毁的。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


·司机喝酒开车多少为酒驾多少为醉驾?
      司机喝酒开车多少为酒驾多少为醉驾?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


·无土地使用证不动产
      无土地使用证不动产土地是国内非常紧缺的资源,因为中国的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很难有分配。新中国成立的时间并不长,虽说土地的管理严格,但还是会有......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离职能够免于处罚?
      现在很多互联网p2p公司打着网络借贷的名义,搞非法集资,这是近年来非法集资领域出现的新特点。对于公司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直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法律......


·遗赠扶养协议生效要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新确立的一项具有高效力的法律条例,其法律效力高于民法典和遗嘱,是建立在抚养人和被抚养人之间相互协议的情况下的,是一项具有民......


·一、试用期的定义是什么?
      一、试用期的定义是什么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