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投标保证金溢缴款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溢缴款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溢缴款
  所谓溢缴款是指信用卡客户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资金,取出溢缴款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该笔款项可增加信用卡的可用额度,或直接用于消费还款。如果信用卡内有溢缴款,则先扣溢缴款,再扣信用额度,溢缴款大于消费金额,则不会形成透支。例如,本期需还款900元,实际还款1000元,多出的100元就是溢缴款。有些卡友会误往信用卡里存款(信用卡不用往里存钱,只需要先消费,后还款就行了),如果在没有消费而预先往信用卡里存钱的话,那这部分钱是取不出来的,如果想要取,就会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因此应尽量避免。溢缴款是不计息的。
  其实银行都不鼓励持卡人往信用卡里面充钱,因为信用卡采用的是先消费后还款的模式。所以银行规定溢缴款取现是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同时,各银行信用卡溢缴款取现的手续费都是不一样的。
   二、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以上就是投标保证金溢缴款各自的含义。所谓保证金,一般情况下都是会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例外,既然是保证金,最后无论是否中标,招标公司都会在招标结束后退还保证金。就算投标保证金溢缴,最后还是会退还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请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疫情期间开除员工合法吗?
      疫情期间开除员工合法吗?用人单位以疫情期间劳动者不上班为理由辞退是不合法的,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但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一、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受时间的限制。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


·触犯走私假币罪什么处罚
      触犯走私假币罪什么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


·工业企业水泵噪声卫生标准有什么?
      工业企业水泵噪声卫生标准有什么?工业企业是产生噪音的主要场所之一,其中水泵机房由于工作强度高,发出的噪音往往比较大。企业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降......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责任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被骗了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是什么?
      被骗了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是什么?一、被骗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必须要在开标之前支付,而通常这个投标保证金最后都会退还给投标人的,不过也有可能......


·孕妇恢复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社会中存在着一类特殊的群体,就是孕妇。对于孕妇的工作环境,时间,工资等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各个公司单位也是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来制定对孕妇的一......


·发生了高空坠物只赔偿70%吗?
      发生了高空坠物只赔偿70%吗?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免赔30%,这30%应由高空坠物的责任......


·不作为犯罪判罚是怎样的?
      一、不作为犯罪判罚是怎样的?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方面
      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方面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