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安办案协作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办案协作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安办案协作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办案协作程序有如下规定:1、提出请求。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2、制作办案协作函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对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3、备齐协作办案身份证明证件和协作办案证件。
  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4、办案协作函件应送达协作地公安机关。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将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协作地公安机关。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公安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5、结果及时提解。协作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公安机关。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6、协查期限规定。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年龄、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的,协查地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七日以内将协查结果通知请求协查的公安机关;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将协查结果通知请求协查的公安机关。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调查取证或者查询犯罪信息、资料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协查并反馈。需要异地办理查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与犯罪有关的财物、文件的,执行人员应当持相关的法律文书、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7、紧急办案协作处置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将办案协作函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书电传至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员前往协作地办理。二、公安办案协作的概念公安办案协作是指公安机关之间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协助与合作。其要求是请求协作的法律手续要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要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同时,在办案协作的具体实践中,还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协作办案中,对公安协作办案人员身份、协作办案程序及协作办案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公安办案协作职责明晰,对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受到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格式的内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格式的内容有哪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编号:被通知人:所属部门:因下列第__1__项原因,根据《》及单位规章制......


·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一、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不可以的,家属没钱赔与直接拘留批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符合批捕条件就可以批捕,这......


·法人代表变更多少股东同意才行及其具体流程
      ?法人代表变更多少股东同意才行及其具体流程一般只要是个公司都会存在着法人,因为他是保证公司能正常运行的关键人。一旦作为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他......


·只要工会同意就不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只要工会同意就不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会同意并不能认定是否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司法机关的判决才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不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不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不同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33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一、租赁备案登记网签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租赁备案登记网签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租赁备案登记网签所需要的材料包括: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在公司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这就是工伤,很多地区每年都会更新新条例,合肥2016的工伤鉴定标准已经不适于2017年的新情况了,......


·无证醉驾助力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无证醉驾助力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如果无证醉驾助力车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


·受害者请求国家赔偿由哪个司法机关受理?
      一、受害者请求国家赔偿由哪个司法机关受理?受害者请求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法院进行管辖。赔偿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


·一、一方坐牢能协议离婚吗?
      一、一方坐牢能协议离婚吗?一般一方在监狱服刑的离婚,都是通过诉讼。未服刑方可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