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一方坐牢能协议离婚吗?

一、一方坐牢能协议离婚吗?一般一方在监狱服刑的离婚,都是通过诉讼。未服刑方可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因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夫妻双方到场。有的地方是只凭离婚协议和监狱的两份证明即可登记离婚,两份证明是离婚协议签署自愿的证明和服刑人员身份证明。如果需要亲自到场的,要由监狱进行押解。也有少数地方的民政部门会到监狱去办理的。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一)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提出离婚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三)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法院管辖。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法院是无权管辖的。虽然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但如果现实中夫妻中的一方正在监狱中服刑的话,此时如果办理协议离婚可能就比较困难。当然,在一些地方可能是当地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来办理协议离婚,有些也是由狱警押解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但是更多的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中断诉讼时效有啥用?
      法律规定中断诉讼时效有啥用?诉讼时效中断的用处是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之请......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的书面通知的法律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


·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
      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
      很多刑事犯罪中,都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但是每个犯罪中对非法占有的认定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


·工程质量评定优良标准标准是什么
      现行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方法评定的过程是一个多级综合评判的过程。整个评定的过程实行三级评定:一、先根据各检验项目的实测值得出对分项工程质量的判定......


·偷税漏税5万就如何处罚?
      偷税漏税5万就如何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偷税漏税5万元的,是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如果占应申报税额10%以上的,就会构成逃税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上诉不加刑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应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由中......


·不可以授予专利权情形是什么
      不可以授予专利权情形是什么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


·刑法中贩毒14克判多少年
      刑法中贩毒14克判多少年?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款走私、......


·企业税务自查后还会稽查吗
      会。不正常的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因此一定要引起注意。在如今税务稽查力度如此严厉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做好自查,企业税务自查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