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

在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
  
  一、在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私人企业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吗
  
  不可以。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开除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不管是怎样的单位都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就算是在私人企业,要想辞退员工也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否则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可能属于违法操作。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没有要求继续履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遇到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品期权交易风险有哪些
      商品期权交易风险有哪些?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在商品期货之后,我国又拟推出商品期权。这种金融工具有助于健全期货市场,推动金......


·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


·缓刑和立即执行区别是怎样的?
      缓刑和立即执行区别是怎样的?缓刑和立即执行区别是执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缓刑实际上它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的判决刑罚,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地所有制,因此,再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确认一定期限内的特定地块土地的使用......


·醉驾入刑是每个驾驶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对醉驾被抓后的处理流程
      醉驾入刑是每个驾驶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对醉驾被抓后的处理流程我们却不是很很了解。醉驾之后是会被处拘役和判刑,但是一般醉驾关多久才能出来?今天我......


·两个人离婚女方承担多少抚养费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甚至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了夫妻间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夫妻双方需要承担多少的抚养费,如何进行抚养费的分配,根据相关的......


·夫妻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夫妻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要......


·一、试用期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签合同不可以随时辞职,具体可以辞职的情形如下: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


·网络诈骗案多久能走完司法程序
      网络诈骗案多久能走完司法程序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网络诈骗让不少人遭受到了损失,为此,国家也出台法律对网络诈骗行为进行打击,法律对于网络诈......


·监理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监理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监理单位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企业资质是可以签工程监理合同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


·是否企业裁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是否企业裁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实践过程中,代通知金的支付前提最容易被误读,很多人不管合同解除理由是什么,一概认为需在经济补偿外再加一个月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