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两个人离婚女方承担多少抚养费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甚至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了夫妻间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夫妻双方需要承担多少的抚养费,如何进行抚养费的分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承担,那么两个人离婚女方承担多少抚养费?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需要承担抚养费是怎样的?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离婚后女方给抚养费的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两个人离婚女方承担多少抚养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孩子抚养的问题应该根据法院的判决为准,按道理是夫妻双方共同负责,一人一半,但是同时也要看夫妻双方的工作能力工资的多少来决定,要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成都社保基数是多少?是怎样的?
      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对社保都很熟悉,它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一种保障性保险,对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意义重大。我们知道,社保是根据一定的基数......


·一、自动终止劳动关系给赔偿吗?
      一、自动终止劳动关系给赔偿吗?1、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


·非法集资多长时间退赔?
      一、非法集资多长时间退赔?在犯罪人员被控制而且没有花费掉的情况下,通过公检法和法院的处理。只需认定是非法集资这个事实就可以退款了可以通过提请......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的法律层面上来说,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在侦办和审查上都是不一样的。换句话来说,其实在生活当中的一些刑事......


·减刑罚金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罚金和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都是属于刑法刑罚中的一种处罚方法。在刑法中,部分罪名的适用刑罚里面经常会提到减刑和罚金。从字面意思来看只要是被判处......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吗?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中作为勤劳的群体,然而实际生活中仍然会有黑心企业拖欠其工资的现象。当到了年关将近的时候往往能够看到结伴的工友在街头维权讨薪,......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一、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


·损害名誉权肖像权怎么赔偿?
      损害名誉权肖像权怎么赔偿?一、损害名誉权肖像权怎么赔偿?赔偿具体要看被侵权人如何索要,具体金额要看盈利了多少,对被侵权人造成了多大影响。......


·申请专利要注意什么问题
      申请专利要注意什么问题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一、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