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交的资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交的资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二、向哪个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从发生的时间点来看,诉前财产保全很显然是发生在诉讼开始之前,而之后也要求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的话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同时我国法律中也有要求,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同时提供与被保全财产价值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不然人民法院是会驳回申请的。而要是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那么申请人应当予以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借的网贷逾期算刑事责任吗
      网贷逾期算刑事责任吗网贷逾期的话,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起诉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你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利用离婚逃避债务可以吗
      一、利用离婚逃避债务可以吗法院在实际处理对夫妻离婚债务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最新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工伤很多人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的就是意外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损害以及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工伤......


·现实中无效婚姻是否退回彩礼?
      男女之间的婚姻之所以会无效,主要还是因为缺乏结婚要件,也就是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其中一方甚至双方都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因此才会导致婚姻无效......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流程是什么?
      现在属于互联网时代,而软件著作权能非常好的体现互联网企业的综合实力。政府大力支持软件著作权,体现大国互联网时代的创造力。那么拥有了软件著作权......


·邻接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大部分正规的工作都会伴随着有五险一金的契约合同,如果工作中员工出现伤亡事件的时候,按照正常的合同程序的话,公司或者企业要......


·绑架后将人杀死该怎样处罚
      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认定为是绑架罪,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形,原则上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规定是啥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规定是啥民事关系是社会生活当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只不过,有些时候,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民事纠纷。我国的民事诉讼......


·工伤认定举证书是什么?
      工伤认定举证书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举证材料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