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是协商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过错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是非过错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是经济性裁员。
  
  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而劳动者也是有解除的权利。而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非过错解除、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那么需要同时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其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犯著作权罪数额标准多少为较大?
      侵犯著作权罪数额标准多少为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


·偷税漏税邮寄方式进行举报可以吗
      偷税漏税邮寄方式进行举报可以吗电话或者邮寄都可以,没有对举报的形式进行硬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刑诉法有关发回重审条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门非常重要的法律,这是一门程序法,就是为了规范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严格刑事审判秩序,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其中在审......


·打架斗殴抓伤的处罚结果是什么?
      对于年轻人来说,不争馒头争口气,往往这口气争着争着就打起了,而且会叫人来帮忙,那么这就形成了打架斗殴了,打架斗殴处罚说轻不轻,说重不重,要根......


·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
      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一、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著作权授权使用授权书在书写时首先在授权书上写清楚你要授权的单位的详细的信息,还......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


·主动离职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离职支付经济补偿金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一、 在汕头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在汕头醉驾罚款多少钱?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房地产公司融资岗位的职能职责是什么?
      房地产公司融资岗位的职能职责是什么?一个企业,一家公司,往往是从刚刚创立的几个人慢慢发展的,如果一切顺利,老板有出色的管理能力和眼光,这家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