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没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彩礼吗?

一、没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彩礼吗?可以要回彩礼,关于彩礼,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第(二)、(三)项的适用,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关于彩礼问题的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分为二种情况:一是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的,彩礼应当返还;二是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可以不用返还。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的婚姻状态是不存在的。另外对于彩礼的认定,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作为民俗来认定的,但双方没有合法的婚姻的情况下,彩礼是需要退还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那么势必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问题,在我国,为了使得孩子更好的发展,通常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父母......


·申请劳动者要注意什么问题
      申请劳动者要注意什么问题一、申请劳动者要注意什么问题1、申诉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诉。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


·感情破裂离婚财产怎么分?
      生活中,很多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的不在少数。虽然离婚不是每个人愿意见到的,但也许是对双方最好的处理方式。既然选择离婚,除非对方自愿放......


·共有财产分割不明可以判决离婚吗?
      一、共有财产分割不明可以判决离婚吗?可以判决离婚,但需要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


·酒驾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酒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同时也是我国法律中明令禁止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然有人不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喝了酒之后公然开车上路,其实这样的情......


·领导传销罪能判多少年?
      如今生活压力极大,导致很多人想要一夜暴富或者短时间里赚取大量的钱,传销组织就是抓住人们这一点心理,通过各种手段拉人入伙进而进行洗脑,最终达到......


·在动迁中出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解决
      在动迁中出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解决一、在动迁中出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解决(一)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


·司法鉴定实施原则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实施原则是什么?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


·离职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是否有效?
      离职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是否有效?由于一些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涉及到企业的核心技术,属于商业机密,所以很多企业在员工想要离职的时候会与员工签订保密......


·单位对于员工压缩性骨折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
      单位对于员工压缩性骨折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单位对于员工压缩性骨折工伤鉴定后应当赔偿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财产权,属用益物权的一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不同在于取得方式的不同,就土地使用权本身具有的根本性质两者并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