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出轨可以离婚吗?

一、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出轨可以离婚吗
  
  1、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诉讼离婚
  
  女方在孕期、哺乳期、中止妊娠后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
  
  男方在上述期间内,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否则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有哪些诉讼请求?
  
  (1)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未履行夫妻间应遵守的忠贞义务,对婚姻有过错的,对女方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孩子还在哺乳期的,一般随母亲生活,女方可以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二、因夫妻一方出轨而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因此,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实践中,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了解到,要是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出轨的话,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很容易就导致了夫妻离婚。而为了保护女方的权益,我国法律规定这个时候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分割房产手续需要办理吗?
      一、离婚分割房产手续需要办理吗?只要有分割就必须要办理手续;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


·一、农村孩子一个月抚养费多少钱?
      一、农村孩子一个月抚养费多少钱?农村孩子一个月抚养费是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薪资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


·老婆遗弃孩子能报警吗?
      老婆遗弃孩子能报警吗?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


·无效婚姻第二次登记是否有效
      无效婚姻第二次登记是否有效?无效婚姻第二次登记也是无效的,但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农村抚养费一月400元会不会太低
      一、农村抚养费一月400元会不会太低?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资料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


·法定监护人怎么确定,法定监护人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相对而言都是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能力很好的照顾自己的衣食住行,所以需要有人能在生活的各方面为他们提供帮助或者是保护他们,那就......


·民事诉讼案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的程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的程序1、起诉、立案、审理、一审判决、执行。2、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在执行前,还涉及上诉、二审审理、判决。二......


·监护人爸爸妈妈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监护人爸爸妈妈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爸爸妈妈谁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都是第一监护人。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


·商业秘密损失赔偿市场法有什么标准
      在市场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下,企业之间都有强大的竞争力,其中就有不少缺乏职业素养的职工通过买卖商业机密来获取报酬,这在法律意义上违法的。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