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事实婚姻离婚判决依据有哪些

事实婚姻离婚判决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21日)第六条规定: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事实婚姻并不必须判决离婚。事实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对于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就有法律上的说法,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关系,应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以法定结婚实质要件为判断标准,如果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或者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均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男女双方依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如果起诉时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或者双方虽然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以上便是事实婚姻如何离婚中的一些基本的法理,但是实际情况千变万化,要根据实际来解决。这类婚姻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关系处理。如超过这类时间规定的,不予保护这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归各自所用,不应进行分割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
      对于工伤鉴定的问题,很多人会觉得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其实在我国对于工伤的鉴定标准是统一的,而且一般将工伤鉴定标准划分成十个等级,不同......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
      我们经常说办案就是要讲证据的,这个证据除了办案机关调查取证到的以外,很多时候也是由当时人自己提供的,当事人提供真实有效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越多,......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


·国企女干部退休年龄
      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目前政策下,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


·根据法律规定强戒在拘留所呆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强戒在拘留所呆多久?根据法律规定强戒在拘留所呆八个小时或者是二十四个小时,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犯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


·判决书下来可以探视吗?
      判决书下来可以探视吗?(一)判决生效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在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就可以去探望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中,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个不可否认的作用,它对国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但......


·受害人被诈骗可要求什么赔偿
      受害人被诈骗可要求什么赔偿?被诈骗可要求对方赔偿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是否需要赔偿?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