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辞退有过错的员工需要补偿金吗?

辞退有过错的员工需要补偿金吗
  
  一、辞退有过错的员工需要补偿金吗
  
  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有书面的证据证明,则公司是无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辞退原因不同,享有的待遇不同。
  
  1、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2、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存在过错的,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这类劳动补偿金。如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拒不支付的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国家最新征地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不慎驾驶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责任方要履行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的义务。这种赔偿比较特殊,那么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看似不同但是很难区别,比如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常常把这两个罪名进行混淆的,针对这个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赔偿?俗话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工人阶级在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就需要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其构成......


·怎样算寻衅滋事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
      寻衅滋事作为一种扰乱社会治安一种陋习,严重的影响着社会治安和我国总体社会发展要求的和谐社会相违背。所以我们在这里奉劝您要遵守法律,不要惹事生......


·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于是有人就问了,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针对这个问题,......


·债权凭证是什么?
      债权凭证是什么??一、债权凭证是什么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


·个体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个体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


·驱逐出境方式有几种,驱逐出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刑事处罚中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附加刑里面只有驱逐出境是针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而对于我国公民却是不能适用驱逐出境的。并且关于驱逐出境的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