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有哪些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有哪些产权?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颁布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已经在法律制度层面为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保护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为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法指明了方向,但是目前还缺乏侵权案件的单独法律法规详细文件。为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建议制定《企业商业机密保护法》、《知识产权侵权法》等文件,详细制定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商业机密文件的保护和侵权条例二、归责原则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中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过错原则和无过错而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无过错原则。这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虽然首次正式使用“知识产权”这一法学称谓,也对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作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规定,但从这些规定及1990年9月颁布并于2001年10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已颁行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来看,基本上都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规定为过错责任原则,即“债权之诉”原则。综合上面所说的 ,知识产权就是属于公民自己所创造的成果从而得到的所有权,对于此产权包括的范围很关,不仅有著作上面的权利,还有工业上面的权利,但前提是要确保这些产权是属于自己独自所有,而且也是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成立条件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成立条件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犯罪成立需要满足犯罪主体、客体以及犯罪的主观、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具体的犯罪成立条件如下:(一)犯......


·交通事故误工费奖金 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奖金怎么算?奖金也是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可以把年终奖按十二个月平均分到每个月来计算。若还有兼职收入的,要按照规定给以赔偿。单位要......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真的吗?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真的吗?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我们每个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或者组织不能侵犯权利,因此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判刑年数是需要视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


·法院判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男女情投意合的,再加上达到了结婚条件,那么通常就会办理结婚登记,成为正式的夫妻。当然,日后也是可能出现离婚的情况,而此时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条件有哪些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一、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二者有什么区别?一、股权转让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


·最新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租房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而实践中,租房不仅仅会发生在个人之间,还有可能发生在个人与公司之......


·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