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一般规定都是六个月内,依据2018年2月6日颁布的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五十三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第一百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扩展资料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一般规定都是六个月内,而且对于逾期申请的,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当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后,应当在之后的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法院不会再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证划拨能买吗?
      肖像权在哪条法律规定是怎样说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不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遗赠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


·单位行贿8万元怎么处理?
      一、单位行贿8万元怎么处理?应当对单位法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


·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一、房子继承过户怎么办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


·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
      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一、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哪些?
      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哪些?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建设越来越迅速,作为城市中重要的交通工具,地铁的建设也在加快步伐,但是加快速度的同时必须保......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一、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


·诉讼时效中止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规定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止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


·用人单位可以以疫情停工,不可抗力为由不发工资吗?
      第一个月正常支付工资,第二个月起支付生活费。受疫情影响的民事合同主体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但劳动合同主体则不可适用且不得因此中止履行劳动......


·天津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经济的进步会导致工作压力不断变大,在高压下不仅会出现职业病,还有可能出现意外。所以天津的工作族们除了关心自己的工资以外,同样也关注着工伤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