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

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1、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2、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二、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法人的一些名誉权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他和自然人一样,名誉是不能够受到他人的侵犯的,一旦侵犯的话对公司财产和精神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失,所以在此状况之下会规定有一定的财产损害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
      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一、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


·打人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打人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打人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打人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1、轻伤以下的,不构成犯罪......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写 (一)一至四级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写(一)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


·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对很对犯罪而言,法律中都具体区分了一般的犯罪情节与严重的犯罪情节,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犯罪分子的实际处罚是不一样的。拿讯息滋事罪来说吧,您......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


·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处罚
      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处罚一、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处罚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


·法律对于犯罪既遂怎么判?
      法律对于犯罪既遂怎么判?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各国刑法均未再专门规定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而是按照......


·交通事故赔偿哪方面
      交通事故赔偿哪方面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离婚后发现对方已经出轨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在一年内还是可以提出赔偿请求的,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几方面: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


·无遗嘱房产外孙能继承吗?
      无遗嘱房产外孙能继承吗?一、无遗嘱房产外孙能继承吗?无遗嘱外孙不可以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祖父母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