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商量解决,通常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2、调解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居中调解,依照法律规定合理解决纠纷,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仲裁经济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凡是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都可以申请仲裁。4、诉讼通过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通过诉讼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是各国通用做法。诉讼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最具权威性。如当事人各方不愿协商、调解和仲裁,或者仲裁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因为产品质量纠纷起诉要注意什么?1、注意合理确定诉讼主体。在原告资格方面,消费者以产品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受害人均可以起诉。另外,对于明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仍然购买的,即“知假买假”的当事人,法律亦不禁止。2、注意正确选择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选择不同的法律规范主张权利,会导致不同的法律适用,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会有所差异。在法律关系方面,如果以合同法律关系主张,则依据双方的买卖合同约定,确定违约责任和实际损失的大小进行赔偿。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综合上面所说的,产品质量和买卖合同都发生纠纷的话,那么双方就必须要进行合法的解决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管是协商还是走诉讼的方式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更好的处理,所以,纠纷产生之后就要懂得如何解决,这样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劳动合同当中的试用期并不是强行规定的,此时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约定试用期的具体期限,不过此时需要根据所签......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


·信用卡诈骗能取保候审吗?
      现代社会,人们身上很少使用现金,出门购物等都是使用信用卡,信用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类的犯罪也越来越多,让人们......


·申请劳务仲裁处理
      申请劳务仲裁处理(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


·拒付抚养费被拘外还会承担什么后果?
      孩子在十八岁以前,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谁都不能例外。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离婚之后,没有和孩子生活的一方原本应......


·工作中总有意外发生
      工作中总有意外发生,在工作受到的伤害称之为工伤,受到工伤需要提交材料申请工伤鉴定,针对工伤鉴定分级别,然后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如果经工伤鉴定......


·八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八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
      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一、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遗产房的分割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第一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


·孕妇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孕妇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孕妇医疗过错鉴定程序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


·案件批捕后取保的程序是什么?
      一、案件批捕后取保的程序是什么?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


·一、因为旷工辞退需要赔偿吗?
      一、因为旷工辞退需要赔偿吗?因为旷工辞退,不需要赔偿。旷工是严重违法劳动纪律行为,短暂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予以批评教育,长点,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