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权因欠费终止后怎么处理?

专利权因欠费终止后怎么处理?
  
  一、专利权因欠费终止后怎么处理?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可以有两个月的时间进行恢复,恢复费1000元。但超过两个月期限后,专利权就彻底失去了。如果再用同样的方案去申请新的专利,则原有已经失去了专利权的专利会影响到后申请的新颖性,因此,新申请的专利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二、专利权审批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初步审查。专利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
  
  2、早期公开。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专利权保护有一定期限,持有专利权的,需要每年缴纳年费,如果没有及时缴费导致欠费的话,专利权会被临时终止。专利局会给当事人送达终止通知书,其拿到后在两个月内可以办理恢复手续,去专利局缴费并说明情况,逾期处理的专利权不再得到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公司员工可以入股吗?
      分公司员工可以入股吗?分公司员工可以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


·关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婚后收益的认定
      1.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孳息,根据物权原理,孳息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夫妻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那么这种......


·公安局申请批捕的时效是多久?
      一、公安局申请批捕的时效是多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


·被强迫吸毒怎么取证
      证人证言以及录音或者摄像都可以作为取证对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


·法院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1)申请执行......


·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


·司法鉴定听证程序的意义是什么?
      听证程序是司法鉴定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是指相关机关为查明案件实事真相并公平地实施行政处罚而设立的广泛听取他人意见的一种程序,那么有人就会问,......


·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么?
      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么?一、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么?当然不合法啦!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


·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什么?公司法人变更签字规定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当事人员来进行一个签字确认,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