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有哪些内容?

一般只要在正规的用人单位工作,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署好劳动合同,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不签署劳动合同反倒是违法行为,而为了确保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我国也有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是哪些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权属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其实是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它起到实施监督管理制约劳动合同制度的作用,也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了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情况,员工可以去此管理部门反映,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帮助自己了解更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


·工伤待遇中的营养费有何依据?
      工伤待遇中的营养费有何依据?工伤待遇中的营养费是有依据的,具体的依据是关于审理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司法解释规定,在17条当中就明确的提到......


·企业年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企业年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


·重婚罪属什么部门管辖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属什么部门管辖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


·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


·违章停车罚款在哪里交
      交违章停车罚款需要带上驾驶证,行驶本到附近的交通处理中心(交警大队大队、交警支队、车管所等)处理违章。车辆被贴违停罚单一般都是因为在不允许停......


·劳动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劳动争议当中有一种是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很显然这类纠纷主要就是围绕劳动合同展开的。而具体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那到底......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工伤必须要有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一般的处理是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一、销售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销售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


·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一、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


·离婚登记地是否有管辖权
      没有的,法律未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有管辖权。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仅此一种情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