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同时还可以处以重婚者向无过错方予以损害赔偿。四、重婚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罪一般都是属于双方的行为,但对于另一方是否要进行判决,就要看是否知情所有的情况,明知犯罪而犯罪的人肯定就会承担刑法的责任,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这样才能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是与财务负责人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而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


·商标过了宽展期后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过了宽展期后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商标过了宽展期后就不再受到法律制度的保护了,商标权会被注销,没有所谓的保护期限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中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中责任怎么认定?医疗损害事件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正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产生。那么对于医疗损害赔偿......


·传播淫秽物品罪应该怎么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应该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细则有哪些?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细则有哪些?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土地的利用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国家顺应实施土地征收政策,土地征收必然涉及土地征......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双倍返还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双倍返还买卖合同当中很多人都会约定一个定金罚则,即买方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给卖方,如果买方违约的话,则卖方可以没收定金,但如......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


·个人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
      在个人借款的过程中,约定好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且用书面借条或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能促使借款双方按照约定去履行,减少个人借款纠纷的......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甲方:乙方: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一、合同的标的、......


·离婚后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赔偿问题?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赔偿问题?高空坠物砸伤人的情况已经被各个渠道报道了不知多少次,但是这种不文明现象却仍旧难以杜绝。相信很多朋友和我们一样,走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