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帮单位行贿的处罚是什么?

一、个人帮单位行贿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以上就是个人行贿的犯罪事实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还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办理,或者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处罚是什么一、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处罚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


·在商场受伤了赔偿范围有哪些
      在商场受伤了赔偿范围有哪些?一、在商场受伤了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遭受人身损害可......


·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部分事实有待刑事案件中查明的,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即其争议内容往往涉及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当事人往往对权利实现的期待十分迫切,如对整个案件裁定中止诉讼,则可能会使......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是农民的衣食父母,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得不对土地进行征收用于建设用地,农民失去了土地自然应得到相应的补......


·自书遗嘱需不需要按手印?
      自书遗嘱需不需要按手印?“自书遗嘱”要按手印。是要按在签名上面。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离婚补偿的情形具体都有哪些
      离婚补偿的情形都是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怎样约定?
      在达成合作时,人们往往会签订协议以及合同,其中包括保证金的返还就由相关的约定。那么什么是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怎样约定?这就涉及到本文......


·一、解除劳动合同老返工是否属于合法理由?
      一、解除劳动合同老返工是否属于合法理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以员工工作返工的事由为辞退理由是否合法需要视情节而言,员工的返工情况不严重的则是......


·上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发生医疗纠纷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要封存病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所在地卫生行政......


·请律师辩护会上当受骗吗?
      请律师辩护会上当受骗吗?一位优秀的律师,最主要的就是在接受委托后,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即可。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