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辞退员工工作服费用要扣除吗?

公司辞退员工工作服费用要扣除吗?公司辞退员工工作服费用不要扣除,工作服它是属于我们国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所提供的免费工具。否则属于违法辞退的行为,需要进行一定的诉讼活动加活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二、基数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的用人单位,他们会为劳动者提供一些必要的劳动工具,比如说有一些工作方面的服装,还有工作方面的用具等等,这一部分必须是免费来进行提供,在辞退的时候不能够要求关于这个部分的费用来进行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离婚的方式我们都知道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其中一方失踪或者是死亡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这时候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离婚的方式。公告离婚,顾......


·现在很多街道和社区都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如果辖区内的居民在
      现在很多街道和社区都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如果辖区内的居民在办理失业登记、养老保险申请等方面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那么......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
      在现代社会中,有不少人都认为,只要是父母留下来,不管是财产还是权利,自己作为继承人,无论从法律还是从情理上讲,都可以去继承,其实,这种想法是......


·遗嘱有哪些形式
      遗嘱有哪些形式根据中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


·没有羁押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一、没有羁押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只要是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不管是公安机关移送还是检察机关移送,也不论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都应该在一个月内作出......


·南通误工费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收入怎么算?
      南通误工费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收入怎么算?三个月相加,总数再除以三,就是月平均工资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童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童工怎么处理?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刑法见证人能不能作证人?
      刑法见证人能不能作证人?可以作为证人,见证人与证人所提供的证据,法律效力相同。不同的是:证人由案件本身所决定,其任务是证明案件事实;见证人可以......


·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
      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一、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没有规定过户住房一定需要公证。过户住房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明,......


·夫妻婚内债务2023要是离婚如何承担
      夫妻婚内债务要是离婚如何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


·怎么计算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在生活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纠纷,债权人就要注意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因为我国法律对于借款合同的保护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过了时效借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