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的后果:商标使用许可证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许可并没有获得商标权,而是获得商标使用权。商标在成功注册之后,除了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外,还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商标许可分为三种,分别是普通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和商标转让异议,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之后,要到商标局进行备案,商标局公告之后才算正式许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一、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公务员非法集资有什么后果?
      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但总有部分公务员思想觉悟不够,违反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殊不......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二年的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二年的依据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汽车修理工劳动合同之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汽车修理工劳动合同之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网购假货在哪里投诉 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购物的发展也越来越
      网购假货在哪里投诉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购物的发展也越来越迅猛,但是在每年的央视315节目上面我们都可以看到多种伪劣假冒的商品,那么我们如果买到......


·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


·因违章被交警队拘留是送去哪里
      因违章被交警队拘留是送去哪里一、因违章被交警队拘留是送去哪里?一般是送去拘留所的,治安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


·手机店价格欺诈可以要求退货吗
      手机店价格欺诈可以要求退货吗一、手机店价格欺诈可以要求退货吗?手机店价格欺诈可以要求退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1、辞退员工补偿税前扣除标准以实际支付的补偿金为准。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


·在事业单位中,对于绩效工资的计算有一定的标准
      在事业单位中,对于绩效工资的计算有一定的标准,当然,在不同的省份或者是不同的事业单位中,绩效工资的计算肯也不尽相同。那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怎......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