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因违章被交警队拘留是送去哪里

因违章被交警队拘留是送去哪里
  
  一、因违章被交警队拘留是送去哪里?
  
  一般是送去拘留所的,治安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1、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
  
  2、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三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
  
  3、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是指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员;
  
  4、被司法拘留的人员,是指被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决定拘留的人员;
  
  5、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员,对这些人员只是在拘留所采取临时性的强制性拘留措施,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再依法作出处理。
  
  二、行政拘留的特点是什么?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
  
  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因为违章被交警队拘留的话通常都属于行政拘留,交警队在拘留当事人的时候也应该出具书面的拘留决定书。从交警队行政拘留了当事人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工作人员就应该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当事人的原因,时间和地点,行政拘留期间家属可以前去探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一、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


·怎样进行工伤鉴定
      怎样进行工伤鉴定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一旦签订,租赁双方就必须要依照合同去履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实践中,对于租房人提前退租怎么办呢?......


·利用漏洞获利利多少立案
      获利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即可以立案。利用平台漏洞赚钱是属于盗窃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所得一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欠钱还本不还利息怎么办?
      欠钱还本不还利息怎么办?在本金还完尚欠利息的情况下,利息能否计算利息呢?1、法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方式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方式在欢喜买房之后,紧接着的下一步就是装修房屋,装修房屋免不了要请工程队帮忙,这时我们就需要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了。那么,房屋......


·哪些财产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不少未婚男女都会在结婚前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认为在结婚之前都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然,这样的认为是不准确的,其实只是......


·抚养费要给多久不用给了
      一、抚养费要给多久不用给了《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2......


·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
      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一、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大连沙河口区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沙河口区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