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内犯错生有小孩算不算重婚罪这状况不算重婚罪

婚内犯错生有小孩算不算重婚罪这状况不算重婚罪,但已是严重触犯道德的行为了。中国的民法典是一夫一妻制,现在男的出轨,虽然没和对方再领结婚证,还生了个孩子,其实就是个事实重婚,只是目前法律还不予追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二、认定。按照《民法典》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于第一个要件,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拒绝承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如双方居住的地方有无表征其是夫妻的证据,包括房内有无“喜”字、有无双方喜庆的请柬、有无夫妻共同生活必需的用品;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对外人称其为夫妻是否加以阻止或纠正。对于第二个要件“公开同居生活”,首先,这种同居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关于“同居生活”,则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因为正是由于双方所构成的是一种“婚姻关系”,所以这种同居必须是和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或者适格性,包含夫妻生活的实质内容:(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是短暂的、随时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的同居,则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2)双方须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共同的财产,双方相互扶助,相互扶养,具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等等。可以说,上述内容是认定“事实婚姻”的实质性要件。受害者可以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等当地行政部门,出具这类人员共同生活的证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旦认定当事人与他人共同生活或是登记的,才可以进行相关的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婚姻权益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
      关于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一、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一般100元能买保额5-10万不等。不同公司可能会有点差别。因为很多还附加了意外医疗,交通工具意外等......


·交通事故不住院都有什么赔偿
      交通事故不住院都有什么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


·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情形?
      欺诈在我国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相应的违法者会受到我国法律的相应制裁,对于欺诈行为我们要有深刻的认识,做到严以律己,下面我们就欺诈的构成要件做......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吗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是可以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婚前房租租金是不是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租租金是不是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1)工资、奖金,还包括红包、津贴、......


·行贿的对象可以是单位吗?
      一、行贿的对象可以是单位吗?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


·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可以缓刑吗?
      很多罪犯在判刑的时候都希望能够同时适用缓刑,这样自己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了。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借条有造假如何来进行处理?
      借条有造假如何来进行处理?借条有造假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确实借条是伪造的,然后由法院移送给相关的机关来进行刑事罪名起诉。借条陷阱大致有以下......


·遗嘱成立的必备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成立的必备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父母的任何一方,另一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以一定的子女抚养费,如果法院所判的子女抚养费不够子女的日常开销,可以双方协议增加抚......


·四级工伤能否申请解除合同?
      四级工伤能否申请解除合同?一、四级工伤能否申请解除合同一般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本人要求,单位又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