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一、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1、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有倒闭的可能,但基金公司都是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四大银行和证券公司)组建的,是不会轻易倒闭的。2、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资产只在银行,并且成立一个专门帐户,称为基金托管。所以,基金资产相对来说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亏损的风险,基本没有被偷挪走的风险。3、从法律角度说,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闭甚至托管银行出事了,向它们追债的人都无权碰投资人基金专户的资产,因此基金资产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换言之即使基金公司倒闭了,投资人的钱就一直在银行,在允许基金公司破产前,新的机构也会在之前接管。二、基金公司倒闭了钱能要回来吗?答案是:能。因为他们只是为基金公司代销基金产品,并没有参与到基金的运作中,我们的钱还在银行托管账户中,受基金管理人投资支配。而此时,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转托管,就是将原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中的基金份额转入到另一家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中。然后,证监会规定,公募基金的资产必须由托管银行保管,与基金公司的自有资产分开,所以即使基金公司破产,基金资产也不受影响。同时原基金会由管理层指定或通过竞投方式由其他基金公司接盘管理。但是基金公司倒闭我们投资者会受到一些影响:一方面,只有基金投资管理很差的基金公司才有可能倒闭,那样的话基金的业绩肯定会很差,我们会面临亏本的风险;再者,基金由新的基金公司接管后,我们的基金账户会更改,这一步会由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因此基金在哪家销售机构买,安全性是一样的,只存在费率多少的差别。基金公司倒闭后我们的钱不会消失,但可能会亏本,所以挑选基金显得尤为重要。从上述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基金公司同样是会倒闭的,当然,基金公司虽然会倒闭,但是对于专有账户中的资金,他们却是无权触碰的,也就是说,放置在基金账户中的资金相对是比较安全的,是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上规定倒签合同违法吗?
      法律上规定倒签合同违法吗?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很多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毕后倒签......


·卷烟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什么?
      卷烟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什么?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的规定如下:【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


·员工就业劳动合同怎么写?
      员工就业劳动合同怎么写?一、员工就业劳动合同怎么写?员工就业劳动合同范文如下:甲方(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


·刑事拘留的特点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特点有哪些?1、主体唯一性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


·解除合同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不能获得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解除合同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不能获得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一、解除合同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有继承权吗?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盗窃罪情节严重要怎么处罚
      在对盗窃行为定罪的时候,其实只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不过之后量刑处罚的话就会充分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数额、情节了。其中对于情节严重的处......


·在我国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吗?
      在我国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吗?有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首先要了解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和亲生子女的关系是一......


·盗窃罪定罪证据包括哪些
      我国法院和公安机关在进行办案的时候,都是在具有确切的证据以后才会对当事人进行定罪和逮捕。同时这也是我国法律制度当中必须要求要做到的,因为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