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租售同权政策?
(一)推进“时间表”
2017年底前搭建平台,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
2017年底前,组建市区(开发区)两级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市区两级租赁服务管理机构,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住房租赁备案率逐步提高。
2020年,合肥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多层级、可持续的住房租赁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有租赁企业为引领、社会租赁企业为基础的住房租赁服务市场;基本建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备、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二)鼓励开发商做“包租公”
合肥试点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
1、鼓励个人出租自有住房
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入规模较大的房屋租赁企业进入合肥市场,支持房屋租赁企业通过合并重组做大做强。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
2、鼓励开发商做“大房东”
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鼓励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
3、组建国有房屋租赁经营公司
以市、区(开发区)国有公司为主体,分别组建国有房屋租赁经营公司,开展政策性和市场化的房屋租赁工作,负责本级建设、划转和盘活的租赁住房的运营和管理。
(三)政策三——购租同权租户可享入学、医疗等更多权益
为鼓励租房租赁消费,该方案正式提出,今后会明确住房承租人享有的社会公共服务权利。
教育、公安、工商、人社、财税、民政、卫计、房产、科技等部门按国家和安徽省规定,结合合肥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明确住房承租人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这表明,购租同权今后将覆盖到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更意味着,部分市民租个学区房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成为现实。
同时,该方案还提到,在公积金政策今后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租赁住房的作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不过,该方案并未提及,非合肥户口租房者是否享受上述一系列权益。
(四)土地出让时明确出租房配建比例
发展租赁市场,租赁房源的有效供应是关键。合肥试点方案提出:
将划拨一批房源、建设一批房源、盘活一批存量房源,并在土地出让时明确配建比例。
1、划转一批房源
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屋,按公租房有关政策规定,分别纳入市、区(开发区)国有房屋租赁经营公司运营、管理;
将各区(开发区)拆迁安置后剩余闲置的安置房源,转为租赁住房;
将闲置的公有住房,转为租赁住房。
2、建设一批房源
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进人才公寓项目建设。
开展租赁住房配建试点,在土地出让时明确配建比例,配建房屋由国有房屋租赁经营公司或开发企业租赁运营。
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合肥市情、符合市场需要的租赁住房项目。
3、盘活一批存量房源
鼓励一批产权明晰、质量合格的存量房源进入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个人与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鼓励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长期租赁、购买、改建等方式筹集房源。
(五)建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挂牌房源核验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房源的真实有效、中介机构的诚信服务等都是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监管的重要内容。
建设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
方案提出,合肥将搭建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
将各区(开发区)现有房屋租赁管理平台进行整合,实现信息统一归集、统一管理;
负责租赁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租赁价格监测和租赁市场日常监管,规范租赁交易流程;
成立市、区(开发区)租赁服务管理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建设、运营和管理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实施、市场监管;负责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负责租赁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六)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
另外,方案还提出,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
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强化信用管理,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优化备案流程,简化备案手续。
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可以作为居住证办理、工商注册、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房屋使用依据。
(七)个人出租房屋将获得奖励
将一部分闲置房源有效供应至租赁市场,引导和激发个人出租将是,租赁市场房源供应的重要渠道之一。
合肥试点方案提出了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的几项举措。
1、租金税费征收或可享优惠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在落实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探索个人住房出租综合征收税率法。对达到一定标准、符合政策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奖补。
2、提供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支持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国开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申报专项资金。
合肥省租售同权的政策从居民购买、合同签约、入住后日常入学和医疗、开发商房源这些方面都给予了便利和优惠。最基础的房源除从开发商建楼盘获得外,已经存在的居民库存房源也是资源之一。为了鼓励个人出租手中的房源,还有优惠税收和资金支持等奖励政策。鼓励租售同权对外来工作人员和本地租户都很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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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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