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际商标转让途径有哪些?


  一、获取国际商标转让的途径有哪些?
  
  
  获取国际商标的途径有两种:
  
  
  逐一国家商标申请
  
  
  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
  
  
  首先要确保转让人的身份和营业所应该真实有效。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7条第1款明文规定:“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办理转让的,在缔约方境内受让方应当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所或者在缔约方境内有住所或者是缔约方国民。”
  
  
  转让人应该将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倒》在第47条第2款对转让的商标同样也有额外的规定:“转让人未将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的,商标局通知注册人限期3个月内改正;期满未改正或者转让的商标容易引起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局会作出该转让在中国无效的决定并向国际局作出声明。”
  
  
  国际商标转让的限制性(注意事项)总结起来就是要做到以下8个点:
  
  
  1、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按照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以邮寄方式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经核准后,商标局将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若是多个人共同持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其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的书件都寄发给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除了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国际商标转让的形式:
  
  
  国际商标转让的程序大都是大同小异的,国际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国际商标转让形式1:合同转让 ;
  
  
  国际商标转让形式2:继受转让 ;
  
  
  国际商标转让形式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
  
  
  一个知识产权,或者一个专利,商标等如果实用价值很高的话,可以进行转让收益,这里可以获得一大笔的财产,所以说,有了知识,就等于有了财富,关于商标的转让,有国家商标转让,通过合同转让,继受转让或者可以通过强制措施,如行政命令等方式发生转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总公司盖章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总公司盖章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


·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包含哪些内容?经济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为经济目的而签订,由于经济的干涉,一旦合同的内容没有正常履行就会给一方巨大的财产损失。所以......


·企业受贿罪追诉期是多久
      一、企业受贿罪追诉期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方给不起抚养费的应当对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


·郑州市中原区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郑州市中原区安置房可以买卖吗?1、如果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2、根据相关法律,禁止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参与或协助办......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一、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3个月是合理期限吗?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3个月是合理期限吗?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叫附随义务?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叫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


·销售伪劣农药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销售伪劣农药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


·企业变更法人的手续和流程是怎么样的?
      企业变更法人的手续和流程是怎么样的?一、企业变更法人的手续和流程是怎么样的?1、在网上提交企业的相关电子资料,提交的资料审核成功后预约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