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假冒商标罪判缓刑是否可行

假冒商标罪判缓刑是否可行
  
  
  1、即使是经营数额是30万,就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而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有其它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缓刑的可能性不大;《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三、不适用情况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假冒商标是指未经商标使用者允许犯罪行为,如果犯罪的情节比较轻,没有再可以犯罪的危险的情况下,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可以判缓刑的。要知道商标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标子,同时也是一个企业的方向,因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是非常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一、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


·工龄
      工龄,简单的说,就是工作的年龄,就是指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获得劳动收入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代表着劳动者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工龄分......


·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2023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有什么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辞退员工的话,那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那现实中要是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借钱给别人借条丢了怎么办?
      借钱给别人借条丢了怎么办?一、借钱给别人借条丢了怎么办?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不还的话可以进行起诉。1、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


·移送管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移送管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不知情买到偷来的东西如何判
      如果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是善意第三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支付的货......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由法院认定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由法院认定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由法院认定,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来提起诉讼。合同的无效会引起很多法律后......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如果在生活中违法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如果在生活中违法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轻则拘留总则判刑承受牢狱之灾,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每一个罪犯也是具有自己的基本......


·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抽逃出资
      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抽逃出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全部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