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一、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
  
  2、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招摇撞骗行为本身性质并不严重,但被害人却由于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而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
  
  3、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犯罪客体既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也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二、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有何不同?
  
  两罪看起来都属于诈骗,但是从我国《刑法》规定来看,招摇撞骗罪对行为对象、犯罪行为方式以及骗取的内容等方面上与诈骗罪都有不同程度上地差别。
  
  1、在行为对象和骗取内容上,招摇撞骗骗取的利益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诈骗罪的行为对象仅包括财物和财产性利益。比如说,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可以利用某种特定身份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某种荣誉,而诈骗罪不能。
  
  2、在行为方式上,招摇撞骗罪必须是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利益;而诈骗罪并不限定于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即可。
  
  3、如果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如达到20万元以上,从刑罚与罪行相统一的角度来说,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即处以诈骗罪。
  
  4、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这是我国《刑法》第279条第2款明确规定的,属于招摇撞骗罪的从重情节。这是因为冒充人民警察这样的特殊身份,给人民警察职业荣誉造成伤害,性质较为恶劣。
  
  实践中,不管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其实对构成招摇撞骗罪都是没有影响的。不过我们也要注意,按照《刑法》中关于本罪的量刑规定来看,若是行为人招摇撞骗是冒充的人民警察,则就会对其从重作出处罚。而在成立招摇撞骗罪的时候,如果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那通常是对行为人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晋中一院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一、晋中一院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晋中一院司法鉴定费用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


·一、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有误工费吗?
      一、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车维修,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给受伤住院的受害者的一种权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


·拐卖儿童的人能减刑吗?
      一、拐卖儿童的人能减刑吗?能减刑的;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依据《刑法》240条的规则,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还是有很多司机并没有驾驶证,也就是无证驾驶,这是违法行为。那么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借寺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借款就是准备借,不......


·按照规定惠州社保补缴多少年?
      按照规定惠州社保补缴多少年?单位补交的话,好多年都可以,但是必须要单位该年的一些证明,比如资产负债表,工资表,利润表,还有劳务合同等,个人补......


·专利申请书的语言文字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应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申......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协议离婚申请条件有哪些
      您知道什么是协议离婚申请条件吗,其实这就是我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的条件。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规定不同的条件。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告诉您协议离......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1)劳动者合法解约,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劳动者解约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


·对于继承权丧失指什么?
      对于继承权丧失指什么?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