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林权他项权证样本是什么样子?

随着经济的发展,贷款方式也层出不穷,以往大多数都是房屋抵押贷款,现如今林权也可以抵押,办理抵押贷款成功时,抵押劝人会获得他项权证,做为行使他项权的依据。那么林权他项权证样本是什么样子的呢?林权他项权证是由林权登记机关负责颁发的,一般内容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具体情况由我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林权他项权证样本
  1、写抵押权人:抵押的银行2、抵押人:林权抵押人的名字3、林权证号:你的林权证号4、抵押金额抵押起止日期5、抵押注销日期备注栏也会写一下林权来源情况或共有人情况6、他项权证第二页或者第三页上方还会有个他项权证号
  二、林权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4、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5、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相关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6、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   7、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   8、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林权他项权证流程
  办理林权他项权证设定为5个基本步骤:一是农户向县级林权登记机关提出林权抵押登记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审核同意;二是评估机构根据林权登记机关审核意见,对农户拟抵押的山林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调查和评估,并出具有效的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三是农户持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在县级林权登记机关办理林权他项权证手续,取得《林权他项权利证书》;四是农户持《林权他项权利证书》、《林权抵押登记申请备案表》及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在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五是贷款按期正常收回,信用社退还《林权他项权利证书》,贷款农户在林权登记机关解除抵押关系;对不能按期收回贷款,信用社与林权登记机关协商,采取林权流转等措施,变现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通过以上叙述,您对林权他项权证样本一定有所了解。在办理时,要提前做好准备,了解相关程序,材料准备齐全。由于林权他项权证属于县级发放证书,所以具体情况应该随时关注当地官方消息,也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来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


·夫妻没离婚可以财产分割吗?
      夫妻没离婚可以财产分割吗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


·取消探视权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取消探视权的条件具体是什么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


·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
      遗嘱是个人订立的,一份遗嘱的真实与否他人很难得知。为保证真实性,有些遗嘱需要见证人,那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人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所以......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买卖不破租赁与继承是不是冲突没有任何的冲突
      买卖不破租赁与继承是不是冲突没有任何的冲突。房屋所有权被继承不影响原租赁合同。因为原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到期后,可以变更合同。俗称买卖不破租赁......


·分包合同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分包合同无效包括哪些情形一、分包合同无效包括哪些情形1、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分项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了总承包合同或分项承包合同后,再将......


·网贷未还会被起诉的规定有哪些?
      网贷未还会被起诉的规定有哪些?网贷,作为一种新型的贷款的方式,很多人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是有一定的疑惑的,对于一些规则也是会比较不容易弄清楚。......


·父母的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


·法律规定绑架罪有没有中止?
      法律规定绑架罪有没有中止?一、法律规定绑架罪有没有中止?绑架罪存在着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挪用公款如何定罪量刑?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也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否则也只是一般的违纪行为,即使会有处罚但也不会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