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清算工作是企业宣告破产后,接管破产企业并对进行保管、清理、支配、估价、变卖和分配以及实施其他有关的行为。清算组责任重大,其组成方式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有效地履行职责。我国未对清算组的组成成分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组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二、拓展
  
  (一)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
  
  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
  
  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的审核工作;
  
  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负责抵销权、内容的审核;
  
  其他应由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
  
  律师如果作为清算组组长,还承担以下工作:
  
  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起草各类报告;
  
  掌管清算组公章;
  
  审批支出;
  
  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做出肯定性结论;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三)清算组内部评估师的工作,评估师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提供的关于财产的资料,对该财产进行评估,作为清算组处理破产财产的底价。
  
  (四)清算组内部拍卖行的工作,拍卖行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的委托和所提供的关于破产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公开拍卖破产财产,并协助竞得者办理过户手续。
  
  清算工作就是清理结算业务。企业破产的时候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的人员需要首先对公司的全部财产估价变卖。然后按照偿还债务的先后顺序进行偿还债务。当一项公衡完成的时候也要进行清算工作,这里的清算主要是指的结算工作,清理一下债务和收入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给付,劳动者向法院......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动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动产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协议是否仍然有效?1、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判多久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判多久防卫过当致对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


·违规违纪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每个集体都有制定的规则,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也是会受到惩罚的,那么违规违纪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我国制定的违纪违规构成要件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


·一、一方有婚外情中的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一方有婚外情中的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一)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些小企业,不仅不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而且还时常拖欠工资。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工人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经过调查,确定企......


·商标注册收费标准是多少?
      商标注册收费标准是多少?一、商标注册收费标准是多少?商标注册收费分为两种:1、自己办理:国家商标局收费(简称官费)300元一个类别一个商标,......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所以,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


·爸妈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的?
      爸妈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