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二审追究第三人可以吗?


  一、民事诉讼法二审追究第三人可以吗?
  
  
  二审法院可以追加第三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得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民诉意见》第183条 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我国对于诉讼程序,采取的是二审终审的制度,其中还包括了上诉程序,再审,重审程序等等,诉讼法,我国一共有三部,分别是民诉法,刑诉法,还有行政诉讼法,这三部法律共同构成我国的一个诉讼程序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


·在城中村租房也要备案吗?
      城中村租房也要备案吗?城中村出租房屋,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情况及承租人基本情况向村(社区)委员会备案。城中村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应履行以下安全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


·破坏军婚是犯法的吗,属于犯罪行为吗?
      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保护的,要是他人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同居的,则就属于破坏军婚。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一个问题,破坏军婚是......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社会上的犯罪行为,由于其内容的复杂性以及性质的不稳定性,所以相关的法律条文为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审理案......


·国家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企业也在市场内不断的扩大。但企业的扩大需要资金来做后盾和支撑,这时转让股权就成了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了。那国家关于非居......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时常迫于承包施工方的压力,如农民工讨薪、提前终止工程等,通过续签协议的方式将工程质保......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无偿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无偿行为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


·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农村土地的原则有哪些
      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农村土地的原则有哪些一、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农村土地的原则有哪些?1、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2、间接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