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追讨债务

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追讨债务在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不惜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四处流浪,也就是所谓的“失踪人”。而对债权人来说,债权人失踪就意味着自己无法讨债,这可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那么作为债权人,若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讨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讨债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讨债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实践中,即使债务人失踪了,那也是不能就此免除其还债义务的。而对于债权人来讲,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之后就可以用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此时,若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镇江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法收取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民法典收取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


·什么是进出口贸易代理 有什么特点?
      什么是进出口贸易代理有什么特点?进口贸易是近年来高速增长的贸易,进出口贸易涉及到的货物的种类也非常的多,但是进出口贸易不同于国内的贸易,需......


·饭店员工遭殴打怎么处罚
      饭店员工遭殴打怎么处罚虽说社会的文明程度在不断的提高,但是饭店员工遭殴打情形还是存在,一些顾客暴力殴打饭店的员工,对员工本人造成了极大的伤......


·房价高一直是中国工薪阶层面临的巨大问题 ,这也导致许多人选择
      房价高一直是中国工薪阶层面临的巨大问题,这也导致许多人选择另一种方式,租房,这种方式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城市中的中产阶级......


·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1、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欠钱不还还把我列入黑名单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把我列入黑名单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果断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


·醉驾后拘役什么时候去检察院?
      一、醉驾后拘役什么时候去检察院?醉驾后处拘役,不需要去检察院执行,对于醉驾行为的处理,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


·商标注册代理流程主要是什么
      注册商标这对于公司来说绝对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可是商标注册的时候因为涉及到很多专业的知识,个人觉得企业其实完全能够委托给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的......


·一、女人出轨最有效证据是什么?
      一、女人出轨最有效证据是什么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如......


·何为医疗过失纠纷?
      何为医疗过失纠纷?如何进行认定一、何为医疗过失纠纷?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是指......


·建设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建设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