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买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在我国买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在民法规制的范围内,财产所有权经合法转移后,当事人一方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就算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反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也应当继续履行。房屋是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就合同本身的效力是没有影响的。
  
  既然合同效力不存在问题,也没有出现民法上的履行不能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应当履行。 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也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房屋的房产证有没有过户对于合同本身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
  
  若房屋所有权人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又以产权未过户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是不能以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为由判决房屋应当归还于卖方的。这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有损交易的安全,不应予以支持,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本案的关键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引用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只有登记了才具有公信力。
  
  二、不能过户的原因
  
  1、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
  
  有些父母过于宠溺孩子,结果就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了房子。如果购房者买了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那将无法办理过户,因为此类房产交易并不得到法律的保护,除非父母卖房是为了孩子,比如大病、上学等。
  
  2、欠缴税费的房子
  
  众所周知,在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果有一方欠缴税费,那么房子也是无法顺利办理过户的,所以,购房者务必要注意税费问题。
  
  3、待拆迁的房子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被划入了拆迁范围,那么这些房子的产权就会被冻结,即便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也是无法办理过户的,所以,对于拆迁房,还是别抱有希望了!
  
  4、共有人未同意售卖的房子
  
  不少二手房都有多位产权共有人,要知道在同等条件下,产权共有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未经共有人同意就卖房,那么即使签了合同,交了钱,也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5、没房产证的房子
  
  您都知道,办理房产过户是需要提供房产证的,如果房子没有房产证,那恐怕也就无法办理过户了。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查看房产证原件,可别只看复印件。
  
  三、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二)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三)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其实具体案情要具体分析的,如果该套房产本来就是小产权房,那双方签订的合同根本就是无效的,所以,要求退房退款的这种诉讼请求也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具体也要看房子不能过户的原因来选择相应的解决办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继承遗嘱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继承遗嘱有效时间是多久?遗嘱无失效期继承时效为两年依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


·民法总则征地补偿是否有规定
      民法总则征地补偿是否有规定虽然国家近几年来城乡改造的步伐在不断的加快,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我国公民和拆迁方也因为征地补偿款项的相关问题而引发......


·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1、公平合理的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合同条款中语言应周密、详实,不能......


·四川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四川征地补偿新标准四川省政府近日转发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


·工伤当时没报怎么办
      受了工伤公司未报导致过了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工伤认定也该去申请。错过了3年工伤申请期限......


·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


·缓刑人员能否保留公职?
      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实一般都是有公职在身的,不过往往在犯罪的时候会被开除公职。不过这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有犯罪但最终却......


·刑法立功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刑法立功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十级伤残,就是最轻的一种伤残等级,赔偿指数10%,赔偿标准根据你所在地方统计数据确定。《......


·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
      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股权质押和股权出质在很多情况下,很多人会混淆使用,并且将两者等同。可是,在我国,对于“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


·婚姻当事人事实重婚会判几年?
      一、婚姻当事人事实重婚会判几年?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