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1、公平合理的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
合同条款中语言应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这方面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1)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2)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3)遇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索赔的权利;(4)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
2、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
(1)做好工程量的统计工作。
工程量的统计,是造价管理中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在造价管理中地位举足轻重。统计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的情况和概(预)算方面的知识,掌握一些施工常识,不错算漏算工程项目,与预算人员密切配合,善于发现可以进行索赔的因素,如实做好统计报量工作。
(2)做好工程实施中的索赔工作。
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常见的索赔有:延误工期索赔,变更索赔,赶工索赔,不可抗力索赔等。承包商不一定期望每一个索赔均获成功,但不应放弃任何一个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有关资料的整理,以作为日后索赔工作的依据。
(3)建立良好的造价管理系统。
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它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安排等资料都应递交造价管理部门。然后由该部门的预算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定期进行核算,当发现预算用量等实际用量有较大出入时,应分析是预算原因还是施工管理的原因,并相应采取补救措施。当存在投标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时,应结合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提出索赔方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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