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公开质证的证据的情况有哪些

质证最重要的要求是在庭审中让当事人及有关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公开出庭对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质证才有实质意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公开审判为原则,以不公开审判为例外,因此,质证也要公开进行。但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应当注意,并非只有在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的证据才存在不公开质证的情况,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也存在不能公开的证据,对此类证据,也应该在开庭时不公开的进行质证。不公开质证的证据的情况有哪些1.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2.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秘密性,因此,应当在诉讼中对此加以应有的保护。3.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个人隐私与当事人的声誉有关,如果在社会上得以扩散将给个人的名誉、人格等带来不良影响。证据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必须是合法的,法律才能保护,才可以作为不公开质证的理由。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查确定后,也不能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如果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时,审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审查决定是否应当转为不公开审理。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其实在审理的过程中,对证据都是很看重的,毕竟最终的判决处理往往都是要根据证据来的。要是缺少充分有效的证据,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原告一方不利。当然,庭审过程中也需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这样才能判断证据是否具有效力,而法院又是否应该采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一、商标更正商标更正是指在商标过程中,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更改。二......


·一、女方再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女方再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再婚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


·农村房屋遗嘱协议书最新的格式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嘱协议书最新的格式是什么一、农村房屋遗嘱协议书最新的格式是什么?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我患有×......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


·民事诉讼诈骗怎么赔?
      民事诉讼诈骗怎么赔?一、民事诈骗行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民事欺诈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


·保姆的误工费如何确定?
      保姆的误工费如何确定?误工费通常指肇事方应向受害方支付的因其遭受伤害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进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得到误工费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具有......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因劳动合同为无效,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作为劳动者,如果您想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就要知道,究竟在什......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地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地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


·相信车主们都知道饮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否则一旦被抓获,面临的
      相信车主们都知道饮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否则一旦被抓获,面临的不仅仅是扣分以及罚款,如果达到醉驾标准当事人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有一些车主在......


·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怎么样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微信群打一麻将犯法吗?
      微信群打一麻将犯法吗一、打麻将罚款的标准是多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